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请转发给各位老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4年4月15日前送至校行政楼306室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符婷
联系电话:8648816
国际交流处
2014年4月2日
湘教通〔2014〕74号
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提升我省省属本科院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今年将继续实施和资助“海外名师”项目。现将2014—2015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属高校国际交流(外事)部门统筹组织学校的项目申报。每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二、请各校根据本校教学科研的需要,按照《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于4月20日前报我厅国际交流处,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请以邮件形式发至hnjytwsc@163.com,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0731—84715481)。
三、为进一步发挥高端引智效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共享,从2014年起,我厅将实施“名师巡讲”计划。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学校,每项“海外名师”项目需至少与二所设有同类专业的高校开展结对计划,互派“海外名师”到对方学校讲学、研讨。
四、承担了2013—2014年度“海外名师”项目的学校请在申报新项目的同时填报《2013—2014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实施情况表》,并随同新项目材料一并报我厅国际交流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6月10日前未能结项的高校取消新项目评审资格。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指南
2. 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3. 2013—2014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实施情况表
(附件材料可从湖南教育政务网最新公告栏下载)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