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
项目选派办法
一、项目简介
为了进一步加快地方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地方合作项目。
本项目采取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省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具体确定各省资金配套比例、选派规模、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它有关事宜。湖南省为十二个项目省份之一。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总体选派规模100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鼓励各高校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人的科研团队派出。
(申请以科研团队派出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
3.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重点选派学科,将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的学科范围基础上,主动适应湖南经济建设需要,重点选派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政法、现代农业技术等关键及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技术领域。
4. 选派国别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1.该项目面向全省省属高等院校,申请人应为省属高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2.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五、申请办法
1. 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针。申请人可向学校国际交流处咨询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5年4月6日至4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4月15日前向湖南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国际交流处指导填写,申请人需将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处邮箱cy2004dyx@aliyun.com。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终审两个阶段。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终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
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8月底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公布。
七、派出与管理
1. 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分自行联系派出、统一联系派出两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基础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派出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其他人员均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2.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统一要求,教育厅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符婷 联系电话:8648816 邮箱:cy2004dyx@aliy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