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团组在境外的要求
--摘自《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和外事纪律的通知》
一、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二、在出国(境)期间内,因私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不得随意单独外出活动。
三、严禁出入赌博和色情场所,严禁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
四、不得借出访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六、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增强国家安全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制文件和电磁介质等);妥善保管内部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八、增强应急应变意识,注意防范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的接触,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
九、增强防盗、防抢、防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与我驻外机构取得联系。
十、增强照、证管理意识,切实遵守照、证管理有关规定。在境外期间,由本人或团组妥善保管照、证,回国(境)15天内交由发证机关统一保管或注销,逾期不交的将暂停持照、证人的因公出国(境)申请。发生照、证遗失或被盗情况的,在境外应及时就近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在境内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登报挂失,并向颁证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