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6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我校教职工因公赴国(境)外访问、学术交流、研修进修、应聘工作包括参加文娱演出、体育比赛和借调翻译、公派留学等,在国(境)外逗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均列入因公临时出国(境)范畴。
二、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应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对外交流需要合理安排并提前申报年度出国(境)计划,由国际交流处严格按照16号文件规定统一行文报批、备案,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公示。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因公出国任务的,应出具书面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
三、普通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工作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处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核销工作由计财处负责。
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并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个别确属工作需要,应详细写明理由,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五、参加外单位组团出国(境)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六、因公护照归口国际交流处申办,完成公务出访任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国际交流处统一收缴至上级主管部门。
七、不得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特殊情况需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应书面说明理由并按程序报批。
八、出国(境)执行公务应因事定人,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应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应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应精简、节约、讲求实效。
九、出国(境)执行公务应简化迎送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外事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收受外方礼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勋章及荣誉证书等,需事先经国际交流处报学校领导批准。
十、出国(境)执行公务要严守在外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外交往应不亢不卑,有礼有节。
十一、出国(境)执行公务应严格按照公务活动安排行程,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按程序报批。
十二、严格按照规定抓好行前教育,进行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和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十三、因公出国(境)人员返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书面出访报告,缴回本人公务护照,按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文件精神核销出国(境)费用。教学科研人员使用国家科技项目的专项经费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经费核销应符合出国项目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求。
十四、国际交流处协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因公出国(境)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严格贯彻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确保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健康有序开展。
湖南理工学院因公出国(境)手续流程图
申请人持国外邀请函、公务日程表到国际交流处申报出国(境)事项, 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
↓
↓
↓
↓
↓
国际交流处持任务批件办理出国人员批件(备案) 交护照押金办理护照,并协助办理签证申请 |
↓
申请人回国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国际交流处上缴护照和书面总结、 到计财处核销经费 |
注:1、申请人须在上年度末申报年度出访计划
2、申请材料: *邀请函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护照规格照片8张(彩色、白底、光面、免冠、35*45mm)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3份)
*《出访人员情况表》(欧洲为例、其他洲情况表与国际交流处联系)
*《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电脑输入,签名栏需正楷体、手签名)
湖南理工学院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健康状况 |
|
政治面貌 |
|
职 称 |
|
职 务 |
|
出访国家 |
|
出访任务 |
|
邀请人 |
姓名: 职务: 单位: 联系方式: |
出访日期 |
|
出访经费 及来源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相关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国际交流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 审批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普通教师须所在学院、教务处、人事处会签;机关工作人员须所在部门、人事处会签;使用科研经费出国除所在学院、教务处、人事处会签外,还须科研经费管理部门会签;处级以上干部须组织部会签。
湖南省因公出国(境)参团人员征求意见表
出国(境)申请人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出生地/省 |
|
工作单位、职务 |
|
拟对外身份 |
|
办公地址、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地址、电话 |
|
是否持有因公护照、现存何处 |
|
配 偶 姓 名 |
|
工 作 单 位 和 职 务 |
|
本单位意见 |
本单位年度批准的出访经费总量: 万元 已开支出访经费数: 万元 本次出访需开支费用: 万元
签署人(含职务)、单位印章、财务章 年 月 日 |
任务归口部门、处室意见 |
签署人(含职务)、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领导意见 |
签署人(含职务)、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此栏由组团单位预先填写(缺项无效) |
被商请参团单位: 前往国家(地区): 出 访 任 务: 出访日期及天数: 费 用 负 担 方:
组团单位(印章) 联系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1、参团出访人员属省直厅局级单位(含下属单位)的,由省直厅局级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州)副县处级(含)以上党政干部参团出访,主管部门领导意见栏由市(州)分管外事工作的领导签署、盖章。
3、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等人员参团出访,原则上以主要负责人的签署和单位公章为准;主要负责人因公出访,需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和盖公章。
4、表格中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不得用私章代替签名,组团信息栏必须加盖组团单位公章。
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湖南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确认)表
联 系 人: 组团单位: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团组名称 |
|
团组负责人 |
|
出访国家(地 区) |
出访 停留 天 ( 次) (每次停留 天) |
途经 停留 天 ( 次) |
出访城市 |
|
出访人数 |
共 人,其中党政干部 人 |
出访时间 |
|
境外邀请 单位或国 家部门、 外省市任 务批件单 位及文号 |
邀请 单位 |
|
任务批件 单位及文号 |
|
任务通知 书文号 |
|
经费总额 |
党政干部 万元 |
经费类型 |
|
其 它 万元 |
承办单位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审 核 部 门 意 见 |
1、
(签名) 年 月 日 |
2、 (签名)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
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湖南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组团单位:(公章)
出访类型 |
|
出访任务 |
|
出访目的与具体任务 |
|
市(州)外事侨务办或省直单位外事处(室)意见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市(州)委、市(州)政府,省直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意见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任务批件、确认件号 |
|
领 取 人 |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人员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工 作 单 位 (对外名称) |
职务/级别 (对外身份) |
01
|
|
|
|
|
|
|
02
|
|
|
|
|
|
|
03
|
|
|
|
|
|
|
04 |
|
|
|
|
|
|
05 |
|
|
|
|
|
|
06 |
|
|
|
|
|
|
07 |
|
|
|
|
|
|
08 |
|
|
|
|
|
|
09 |
|
|
|
|
|
|
10 |
|
|
|
|
|
|
13 |
|
|
|
|
|
|
注: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根据相关选项填写此表。
填表说明:
1.《湖南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确认)表》用正反面打印,与《湖南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同时使用,盖组团单位骑缝章。
2.“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栏请如实填写完整。如有的单位或职务不宜对外,则按实填写后,拟出对外工作单位名称或对外使用的职务,用括号表示。“对外名称”和“对外身份”,指因公出国(境)时需要使用的对外名义和身份,应同邀请函(电)中的称谓一致。
3.“党政干部”是指《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承办单位是指具体联系团组境外食住行的中介机构或旅行社。
5.经费类型包括:财政经费/事业经费/科研经费/企业经费/项目经费/双方共同承担/上级单位承担/邀请方承担
6.出访类型包括:
综合考察/商贸/文化教育/科技/工业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司法/纪检监察/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林牧渔/医疗卫生/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工商税务/海关质检/统战侨务/旅游/文艺演出/体育比赛
7.出访任务包括:
经贸洽谈:招商引资/项目谈判/项目洽谈/项目评估/项目合作
考 察:考察交流/考察调研
会 议:国际会议/国际例会
科学技术:科技交流/技术交流合作
培 训:培训/研修
文体卫环:文化交流/学术交流讲座/科研合作/课题研讨/文艺节目演出/体育比赛/体育训练交流/卫生医药交流/环保活动
友好交流访问/劳务/外交常驻探亲/展览活动/宣传推广/先遣团联络筹备/其他
8.级别包括:
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办事员/普通
9. 经费类型、出访类型、出访任务和级别请根据所提供的选项填写。请根据表格输入相关内容,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字体,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为 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 |
|
健康状况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是否取得 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 团 单 位 |
|
在团组中拟任职务 |
|
出国任务、所赴国家(地区)及停留时间 |
|
出国任务审批单位 |
|
最近一次因公出国时间、所赴国家(地区)及任务 |
|
人员派出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说明 |
本表由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 部门备案,并抄送外事审批部门。 |
出访人员情况表(欧洲)
亚非拉美等洲情况表到国际交流处下载
姓名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出生省份 |
|
身份证号码 |
|
性 别 |
|
出生市/县 |
|
单位名称 及职务 |
(请提供与邀请函 一致的中文信息) |
单位地址 |
省 市/ 县 街/路 号 |
单位邮编 |
|
现行住址 |
省 市/ 县 街/路 号 |
住址邮编 |
|
单位电话 |
|
住址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单位传真 |
|
住址传真 |
|
手机号码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从未结婚)□ 鳏寡□ 离婚□ 分居□ |
家 属 成 员 资 料
包 括 已 去 世 的 父 母 信 息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省份 |
出生日期 |
国籍 |
父亲 |
|
|
|
年 月 日 |
|
母亲 |
|
|
|
年 月 日 |
|
配偶 |
|
|
|
年 月 日 |
|
儿子 / 女儿 |
|
|
|
年 月 日 |
|
儿子 / 女儿 |
|
|
|
年 月 日 |
|
儿子 / 女儿 |
|
|
|
年 月 日 |
|
申 请 丹 麦 填 写 |
兄弟/姐妹 |
|
|
|
年 月 日 |
|
兄弟/姐妹 |
|
|
|
年 月 日 |
|
兄弟/姐妹 |
|
|
|
年 月 日 |
|
是否曾经出访过本次申请国或其他国家,如有,详细列出 (包括所出访国家名称、出访日期 )
|
过去二年内其它签证及其有效期
|
此次申请国和其他国家拒签史:
|
如过境,是否有下一国签证?如有,请提供签证有效期?发证机关?是□ 否□
|
是否有亲戚在此次申请国(或其他国家)?请注明关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
如果您曾在政府部门就职,请提供详细的情况(出访英国填写) |
时间 |
单 位 名 称 |
职 务 |
从 |
到 |
|
出访人员情况表(欧洲)
申请人姓名:
申 请 英国 瑞典 丹麦 波兰 爱尔兰 还 需 补 充 如 下 资 料 |
英国 |
如曾访问英国,说明出访的具体日期: 年 月 日;停留天数: 天; 出访的目的: |
如果配偶及子女不同住,请提供配偶及子女的现住址:
|
十年内出访过的国家名称、出访时间、天数及出访目的:
|
如曾申请英国签证,说明申请的时间: 年 月 日,签证号: 以及申请目的: |
是否为第一本护照? □是 □否;如果不是第一本护照,请提供十年内所有护照号码: |
我在现住址居住了 年 月;我是从 年开始从事当前工作的。 |
邀请单位在英国的主要业务: |
我的总月收入是人民币: 元;每个月有 元用于我个人生活开支;其余 元用于家庭成员。我的存款有 元;房产价值 元;股标价值 元。 |
瑞典 |
请提供本单位主要业务 |
单位规模:营业额(人民币): 元;年收益(人民币): 元; 雇员数: |
本单位是否属跨国集团(如是:提供集团名称)? |
以往是否与邀请方有联系(如有,时间)? |
以往曾否派员出访瑞典?(如有,列出名字、时间) |
说明该次访问的重要性与目的
|
出访目的若为会议,请提供会议名称、与会身份
|
丹麦 |
1.何时开始当前工作: 年 月; 2.若为自营企业,是从 年开始经营的; 3.若为学生,请提供就读大学名称 ;所学专业 ; 就读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波兰 |
五年内的境外旅游记录; |
爱尔兰 |
1.邀请人国籍: 2.邀请人职位: 3.申请人开始当前工作的时间: 4.除当前使用的护照之外的另两本护照的 护照号码: 发照日期: 有效期: 护照号码: 发照日期: 有效期: |
申根签证国: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瑞士。
备注:以上内容为欧洲国家(包括申根国)签证表所需之信息,请用电脑完事、如实打印在A4纸的正反面,不得空项,如没有,请填无。否则,将会导致拒签。
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
单位名称:
中文姓 |
|
中文名 |
|
性 别 |
男 |
出生地 |
(省、自治区 、直辖市) |
姓拼音 |
|
名拼音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户籍所在地 |
|
职业属性 |
○国家公务员 ○参公管理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 ○军人 ○国企人员 ○非国企人员 |
行政级别 |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办事员 ○普通 |
公民身份号码 /军官证号码 |
|
护照申请人电话 |
|
在此处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役军人请提供军官证资料页复印件、并标明出生日期) |
数字照片编号 |
|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照片为白色背景、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 |
签名 |
|
|
请护照申请人在上框内签名,不要出框或压框线、居中、字体不要过大。此签名将打印在护照上。 |
原持有效 护照号码 |
|
有效期至 |
年 月 日 |
护照状态 |
○借出 ○在库 ○无效 |
以下栏目由出国管理处填写 |
签 署 人 |
|
护照类型 |
○公务 ○普通 |
有效期限 |
年 |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
备注 |
|